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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市本级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数为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179人,其中在职人数为144人,包括行政人员10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0,临时聘用人员24;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413.7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79.55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657.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55%;一般非税收入8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43%;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56.2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02%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413.78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79.55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57.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9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7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36万元;项目支出956.2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8.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63万元、资本性支出496.2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053.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住房保障支出18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88.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04%;商品和服务支出628.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9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3%

  (三)经费拨款支出情况

  样式:

  2018年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经费拨款支出预算2457.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99%,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97.52万元,主要用于员额内检察官及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增资部分。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2071.16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84.28%;商品和服务支出386.36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15.72%.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6.36万元,并与上年预算数减少71.5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我院进行水网改造,节能减排,水电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6.3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60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25万元、福利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6万元、劳务费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64万元以及其他费用53.42万元等。

  二、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5.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7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结转63.8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附表:(减涉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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