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诈骗人员以高薪为诱饵,利用社交媒体或特定人员等渠道,安排人员前往诈骗窝点,从事电诈活动。切勿相信“无需经验”“高额薪资”的招聘信息,尤其是涉及东南亚地区的工作,即便是熟人介绍的境外工作或者投资机会,也不能盲目相信,需仔细斟酌,了解信息来源是否可靠。
案情概要
本市市民张某甲、黎某某、胡某某受邵某某在境外从事高薪工作诱惑,在邵某某安排下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偷渡去老挝。到达老挝后,被安排进入老挝九州物业电诈园区诈骗窝点“冠盛集团”内从事电诈活动。
本市市民张某乙经哥哥张某丙介绍到电诈公司上班。在诈骗公司王老板安排下,被告人张某乙持旅游签证从云南磨憨口岸出境至老挝九州物业电诈园区诈骗窝点“冠盛集团”内从事电信诈骗工作。
张某甲等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反诈法治宣传
景德镇市检察机关深入参与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全力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贯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源头治理防控,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