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景德镇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及2023年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四季度,景德镇市两级检察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9件。其中,市院记录报告41件,占比25.79%;基层院和派出院记录报告118件,占比74.21%。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2023年度,景德镇市两级检察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99件。其中,市院记录报告155件,占比25.88%;基层院和派出院记录报告444件,占比74.12%。2023年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坚定不移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持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净化检察系统政治生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