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耿丽萍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袁向民、余晓敏、张萍为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欢、江慎祥、王亚琼、于秀广、曹谌、许锋、焦武清为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汪泽文为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刘志军、罗宝勇、胡强华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建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曹金、蔡加永、程镇新、樊金保、李景强、王凌晨、徐良林、周根林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袁镇兴的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清的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