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检发政字〔2017〕9号
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2015年以来,在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精心策划组织健康活泼的文娱活动,不断加大文化育检基础设施投入,打造了一批独具检察特色的文艺作品,全景展现了新时期瓷都检察机关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创建成果,弘扬了检察工作的主旋律,传递了检察机关的正能量,塑造了检察干警的新形象。
为表彰先进,推进机关文明创建,市检察院决定,对下列作出突出成绩的9人予以嘉奖:
柳火生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会主席
刘敏毓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刘 群(女)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科员
魏 刚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科级检察员
罗润根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工作人员
胡洁莹(女)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众埠检察室主任
程 超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占文军(女)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施 毅(女)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员
希望受到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为全市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检察文化建设和综治维稳等工作再立新功。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大力推动全市文化育检工作迈上新台阶!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