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检发政字〔2017〕7号
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创新开展生态检察,注重加强诉讼监督,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健康发展、动力增强的新态势,检察队伍呈现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新气象,检察机关呈现同心同德、奋发进取的新风貌,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塑造了新时期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褒扬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推动全市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市检察院决定,对相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以下7个部门“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二、授予以下21名同志“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
汪泽文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伍兰英(女)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 欢(女)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助理检察员
朱冠华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科级检察员
熊文君(女)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科级检察员
范秀春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处政委
戴陵青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助理检察员
朱伟明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科员
胡 鹏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员
汪雪琴(女)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徐健康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助理检察员
李淑娟(女)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员
胡联涛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蒋纪东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副主任
叶 歆(女)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科员
胡思远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科员
袁志坚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助理检察员
李剑云(女)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级检察员
张伟华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梁志华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
韩先鹏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
三、给予以下5个部门记集体三等功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四、给予以下1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徐礼兵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余晓敏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科科长
卢维列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
王 强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张 明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唐卫平(女)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
王 涛(女)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
蒋廷浩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鄢丽萍(女)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黄陈婧(女)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主任科员
刘 鑫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万 进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办公室主任
洪振华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增强信心,奋发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全市检察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景德镇样本,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