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及参与度,提高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12月30日上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1年全市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健出席,景德镇日报、景德镇市广播电视台、瓷都晚报、景德镇交通音乐广播、景德镇在线等媒体代表应邀参会。发布会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杨森主持。
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杨森主持新闻发布会
景德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健介绍全市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2件72人,追赃挽损 17.2万,先后督促补植复绿山场200亩、增殖放流鱼类44000余尾、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5万元;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11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7处,清理被污染的水域17亩,保护被污染的耕地1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7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2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02余万元。同时,积极部署并参与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打击破坏稀土资源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守护美好生活”及“守护美丽乡村”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会上发布了浮梁县检察院诉浙江海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主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以法律监督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瓷都天蓝、山绿、水碧、土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