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分析研判2024年度全市检察办案质效,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三个管理”,落实好司法责任制,实现检察业务新发展。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平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4年全市检察办案质效总体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全面分析了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短板弱项,分管领导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和建议。
会议指出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整体向好。
会议强调
要深刻领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凝心聚力、知责担责、真抓实干,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全力推动景德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深刻内涵,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加快检察理念更新转变,持续优化“三个结构比”,促进“四大检察”全面提质增效。二是要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积极构建“大管理”格局,形成检察长和检委会业务决策管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的体系。既要强化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数据的分析研判作用,查找办案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前瞻性问题、趋势性问题;又要深化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通过强化数据质量监管、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倒逼高质效办案。三是要立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将“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用好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这两个抓手,不断深化对评查结果的运用,做好反向审视工作,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强化后端追责,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