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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混放销售?查!
时间:2024-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论加班熬夜还是开车驾驶,一想到提神醒脑抗疲劳,人们就会想起一句经典的广告词“累了困了喝东鹏特饮”。可是你知道吗?我们常喝的东鹏特饮、红牛等功能性饮料属于保健食品,在未取得特殊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不能随意销售。实际中,商家却经常把保健食品和普通饮料酒水混放销售,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功能饮料是普通食品,而忽视了它的保健功效。

近日,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健食品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各便利店和超市,仔细查看了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对辖区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

“通过现场来看,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的情况较为普遍,保健食品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产品外包装上有一个'蓝帽子'标识,有'蓝帽子'的都是保健食品,而普通食品与它放在一起,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检察官表示。

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遂川县检察院依法召开磋商会,进行释法说理,与相关行政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对县域内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并建立巡查机制。

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种,国家对其实行严格的监管。下一步,遂川县检察院将对整改行为持续跟踪,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为县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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