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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这么多年你们对我的“误会”太深了
时间:2023-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小伙伴们

大家好!

我们是检检和察察

欢迎来到“正经普法站”

“普法”我们是认真的

(当然还有专业)


“6·26”这个日子有点特别

别人家都聊着“新型毒品”

那咱们今天就聊点不一样的

聊聊毒品家族的“祖师奶奶”罂粟


(画外音:我可是毒品的先祖~


直到今天

关于“她”的谣言还在满天飞

不辟谣可真不行


谣言一:罂粟壳是调料


“听说罂粟壳粉末能提香”
“做菜时加入它可使饭菜美味至极?”


停停停!
这个谣言把罂粟壳吹成
“大餐作弊神器”

但实际上
罂粟壳并没有提鲜、增香的效果
绝大部分的罂粟壳是没有任何味道
甚至有些会带有一些酸涩的味道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不好吃
那为啥还会有人吃了还想吃
答案是
↓ ↓ ↓

因为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

罂粟碱等生物碱

这些成分会让人上瘾!

不法商家通过添加这个

所谓的“大餐作弊神器”

让顾客吃了还想吃

从而产生依赖感成为回头客

更有甚者
将罂粟壳作为调料
在农贸市场销售
对于这种为盲目逐利而违法犯罪的行为
能给的只有这个


长期食用添加罂粟壳的食品
对人体肝脏、心脏均有损害
严重的可造成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损伤
甚至呼吸衰竭死亡!

谣言二:罂粟是食品


“听说拿罂粟苗当菜种不算违法”
“罂粟苗蘸酱好吃还能败火?”


表面上:小东西长得人畜无害
实际上:毒你没商量!


罂粟籽就是罂粟的种子
虽没有罂粟蒴果那般骇人的毒性
但因为未经灭活的罂粟籽可以
“种小小的种子开大大的花


因此我们仍然把罂粟籽列为违禁品
严格管控
私自持有等行为被我国法律明确禁止

经“灭活”处理的罂粟种子在我国
仅可被用于榨取食用油
但榨油所用罂粟由国家特许种植
严格管理、严密监督
2005年五部委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强调罂粟籽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
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


谣言三:罂粟是神药


“罂粟壳可以止痛止咳”
“罂粟叶煮水洗澡能治皮肤病”


罂粟因本身含有生物碱的特性
经严格监管科学使用
用于科研及制药可以造福

但是如果自用
不仅没有药效、耽误治疗
导致病情恶化、罂粟成瘾还会
构成违法犯罪!

但是有不法分子刻意传播谣言
以收罂粟壳药材或者收罂粟籽的名义
欺骗村民为其种植罂粟。
村民们因法律意识淡薄
又难挡物质诱惑答应要求
罂粟成熟之后,不法分子收割蒴果
作为制毒原材料
而村民就在不知不觉中
成为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帮凶


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目的种植罂粟
罂粟,种植一棵也违法
如果发现有人种植或使用罂粟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法条链接时间


一、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三、罂粟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国家禁止在食品制作过程中添加的物质。商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加入罂粟或者明知情况而进行销售,根据具体情况视情节轻重,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文中资料来源:北京禁毒微信公众号、福山公安、北京青年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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